各学院(部、所、中心)、各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苏州大学导师学院暂行工作条例》,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提升专业学位导师的综合素质与指导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导师学院第七期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现将导师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导师学院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培训,旨在帮助导师熟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强化履职意识,提升指导能力,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和质量提升需求。

2、导师培训是上岗招生的必要条件。导师必须参加导师学院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方案,修满规定的学分,取得导师学院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招生。

二、培训对象

1、2017年新增列的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

2、2017年新增列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3、2017年转校认定的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

4、2017年转校认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5、新聘的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6、近五年所指导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7、近五年学位论文抽检有不合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三、培训安排

本期培训采用集中授课、问卷调查、应知应会测试、撰写培训小结等形式,具体日程安排届时见会议材料。

集中培训时间为2018年1月7日(周日)全天、1月8日(周一)全天。培训地点为苏州大学校本部敬贤堂(十梓街1号,苏大本部西门口)。培训会实行签到制,请持有“校园一卡通”的导师刷卡入场,无“校园一卡通”的导师现场签名入场。1月7日上午签到入场时间为8:10。

四、培训考核

1、导师培训实行每场签到制,学员必须全程参加培训。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培训须履行请假手续且所缺学时不得超过30%。超过者需重新参加补修培训。

2、学员应在1月7日-8日参加课程学习,完成问卷调查;1月12日前将《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情况登记表》(含培训小结)、应知应会测试交所在学院(部、所、中心)统一交学位办导师管理科。

3、学位办根据学员的集中培训考勤情况、培训方案完成情况等,对培训合格的学员发放导师学院培训合格证书。

五、导师培训参会情况报送

请各学院(部、所、中心)将本期导师培训事宜及时通知需参加培训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落实参会导师名单。参会导师名单及参会情况汇总表已发到各学院(部、所、中心)研究生秘书电子邮箱。请将《导师学院第七期专业学位导师培训参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于2018年1月4日(周四)下午16:00前报校学位办(hetianxu@suda.edu.cn),逾期将不列入本期参训导师名单。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导师学院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