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导师:
根据《苏州大学导师学院暂行工作条例》,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导师学院第五期导师培训班。现将导师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导师培训旨在帮助研究生导师了解国家和省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熟悉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思想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培育导师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强化导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意识,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
2、导师培训是研究生导师上岗聘任的重要依据。研究生导师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招生。
二、培训对象
1、2014年新增列的学术性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
2、2014年新增列的学术性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3、2014年转校认定的学术性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
4、2014年转校认定的学术性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5、特聘的博士生导师、特聘的硕士生导师(2013年11月—至今);
6、省内外有关高校的研究生导师;
7、近五年所指导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导师;
8、近五年省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而撤销学位的研究生导师。
三、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周一)全天、11月11日(周二)上午。培训地点为苏州大学校本部敬贤堂。签到入场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3:15。本次会议采取刷卡签到方式,请持有“校园一卡通”的导师刷卡入场,无“校园一卡通”的导师采用现场签名形式签到。
具体日程安排等届时见会议材料。培训采用集中授课、问卷调查、应知应会测试、撰写培训小结和读书报告等形式。
四、培训考核
1、本次培训集中授课(含问卷调查等)共6场,计12学时。学员因公务活动不能参加集中授课须履行请假手续且所缺学时不得超过30%,超过者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培训实行每场签到制,学员必须全程参加培训。
2、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课程学习、问卷调查、完成应知应会测试,并自学指定书目,撰写《导师论导》读书报告和培训小结,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情况登记表》,于
3、校学位办根据学员的考勤情况、应知应会测试情况及问卷调查、培训小结、读书报告撰写情况、对培训合格的学员发放导师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
五、报送导师培训参会情况
请各培养单位将本期导师培训事宜及时通知需参加培训的导师,落实参会学员名单。导师学院第五期导师培训导师名单及参会情况汇总表已发到各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电子邮箱,请将《导师学院第五期导师培训参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于2014年11月6日(周四)下午16:00前报校学位办(hetianxu@suda.edu.cn)。
未尽事宜,请与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和天旭联系,电话:0512-65112546,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