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导师学院暂行工作条例》规定,导师培训是导师上岗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学校拟在近三年内全面实行导师上岗培训制,今后未经培训的导师将不得上岗招生。

去年下半年我校成立了导师学院,并举办了首期导师培训班,共有257位导师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导师学院将坚持开放办学的方针,采取合作办学等多元化的培训方式开展导师培训工作。今年结合省学位办组织的长三角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研修班,导师学院将组织第二期导师培训班。现将导师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三年内未参加过导师培训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

二、培训班名额

因场地限制,本期培训班总人数为140人,具体名额另行通知各单位。

二、培训会议议程

(一)时间:1123日(下周三)上午830  地点:校本部学术报告厅

报告:江苏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思考与与实践

主讲人: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殷翔文

(二)1123日(下周三)下午200  地点:校本部学术报告厅

报告一:学科建设问题谈

主讲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谢桂华

报告二: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报告人:苏州大学副校长熊思东

(三)1124日(下周四)上午830  地点:校本部学术报告厅

报告一:中国高等教育前沿问题研究

主讲人:南京大学龚放教授

报告二:上海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主讲人:上海市教委高教处副处长束金龙

(四)1124日(下周四)下午200   地点:校本部学术报告厅

报告一:关于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工作

主讲人: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严建华

报告二:高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新态势

主讲人:江苏省学位办主任、研究生教育处处长杨晓江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下达名额,于20111118日(本周五)上午930前将参加第二期导师培训班学员名单汇总表(附件一)Email报送校学位办(hetianxu@suda.edu.cn),并于1122日(下周二)上午930前再次确认参会情况后电话报送校学位办(6511684865112207)。

培训班学员必须全程参加导师培训会议,会议实行每场签到制,请学员务必按时参会。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二),并于2011128日前交校学位办。我办将根据学员参会情况和培训情况,对培训通过的学员颁发合格证书。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导师学院

                                                            2011年1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