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别与报考资格
1.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2.报考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法律等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参加统考的考生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
2024年4月1日至4月3日,报考点、招生单位同时开展网上咨询(招生宣传)。
2.报考点信息
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等工作。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报名要求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相关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招生信息及相关要求可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或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3.网上(现场)确认、缴费方式等按照报考点通知进行。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我校采用统考科目Z001综合能力(一),考试方式为机考。(试卷内容包含中华文化、英语运用、逻辑推理,考生可在报考点公告中机考模拟系统进行机考体验)
2.初试地点、时间
(1)初试地点:由报考点通知
(2)初试时间:5月12日上午8:45--12:00
3.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复试地点、时间等由我校另行通知。
五、录取及入学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于六月下旬由学校函寄考生本人。
新生于每年9月份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我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及身体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参照2024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费收费公示,住宿费标准由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确定。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5227656
邮箱:sdyzb@suda.edu.cn
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址://www.bhgd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