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别与报考资格

1.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2.报考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法律等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41日至47日,参加统考的考生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

202441日至43日,报考点、招生单位同时开展网上咨询(招生宣传)。

2.报考点信息

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工作。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报名要求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相关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招生信息及相关要求可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或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3.网上(现场)确认、缴费方式等按照报考点通知进行。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我校采用统考科目Z001综合能力(一)考试方式为机考。(试卷内容包含中华文化、英语运用、逻辑推理,考生可在报考点公告中机考模拟系统进行机考体验)

2.初试地点、时间

1)初试地点:由报考点通知

2)初试时间:512日上午8:45--12:00

3.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复试地点、时间由我校另行通知。

、录取及入学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于六月旬由学校函寄考生本人。

新生于每年9月份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我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及身体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参照2024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费收费公示住宿费标准由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确定。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5227656

邮箱:sdyzb@suda.edu.cn

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址://www.bhgdf.com


  2024年苏州大学港澳台研究生博士招生专业目录.pdf

  2024年苏州大学港澳台研究生硕士招生专业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