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附属医院:
为做好我校2024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在职、单证)招生工作,根据《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苏大研〔2018〕60号)、《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在职、单证)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实施细则》(苏大医〔2023〕7号)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将2024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在职、单证)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申请人须全职在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三医院、附属第四医院、附属儿童医院工作。
二、申请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 提交上岗招生申请时,距退休年龄不少于四年。
2. 任主任医师或主任技师(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三年,且同时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十五年,具有丰富的临床医疗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熟练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且良好地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疑难病症。招生专业原则上与科室所在学科一致。
4. 已独立完整培养一届硕士研究生,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临床技能活动和学位论文。
5. 须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层次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到账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在研横向/纵向科研项目。在研项目是指根据申报书、任务书或项目合同要求,上岗招生当年仍在执行周期内(不含延期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总额按到账经费扣减约定外协费用后核定;横向课题项目执行期原则上按照同层次项目执行期执行(不含延期项目),执行期少于认定的同层次项目执行期的,按照合同实际执行期执行。
6. 围绕临床学科的前沿领域和国家需求,聚焦1-2个研究方向,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正式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奖等(不含增刊等论文)。近五年需取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SCI分区学术期刊或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SCI分区学术期刊或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且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以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项,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1项(排名前五),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1项(排名前三),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1项(排名前二),或市厅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项(排名第一)。
②以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1项,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1项(排名前五),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排名前三)。
③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1项,或指导研究生获省部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④以第一完成人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到账金额达30万元及以上,且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或苏州大学附属医院为唯一专利权人。
已上岗的2024年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无需重复申请,直接认定为2024年在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
三、申请流程
1. 2024年3月1日前,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自审,填写《苏州大学2024年在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后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所在单位,提出上岗招生申请。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隐去敏感信息,保留姓名和出生日期)、主任医师资格及时间、主持项目、到账经费、学术论文等,用以证明申请人达到上岗招生申请条件。
2. 2024年3月10日前,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拟上岗招生导师名单及招生专业方向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将拟上岗招生导师申请材料(含佐证材料)、《苏州大学2024年在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汇总表》(附件2)书面盖章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至zhangruoyi@suda.edu.cn。
四、其他事项
在教育部和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在校学位论文盲审中存在问题评阅结果,或有其他不能申请上岗招生情况的,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暂停或取消相关导师有效申请上岗招收研究生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5227656
电子邮箱:zhangruoyi@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在职、单证)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表.docx
附件2:2024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在职、单证)指导教师上岗招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