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级开始,我校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制四年,但仍有部分在职博士研究生脱产三年在我校学习,这部分在职博士研究生向我部提供了所在单位和所在学院经导师和院长签字的脱产证明。现予以公示,接受全体研究生的监督,具体名单如下:  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潘智丹、黄中习;  社会学院:  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博士研究生 徐国普;  附三院:  内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徐克群;  商学院:  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刘志军;  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病原生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管俊昌;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陈传好;  附二院:  外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杨昉;  王健法学院: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徐晓明、金亮新;  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陈凌;  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李定春;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纺织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张峰。  如有情况不实,请在[color=#0000FF]4月8日前[/color]向研究生部培养科反映,联系电话:65226986。                           研究生部                           20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