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研字[2009]34号[/center]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学校拟聘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指导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委员)若干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指导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熟悉研究生教学规律和教学业务;  (二)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有较高的专业研究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在学校有较高的声誉和一定的影响;  (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发表意见,作风正派,沟通能力强,能深入实际,联系群众;  (五)具有正高以上职称并担任过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的退休教授,年龄一般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督导工作;或学院(部)推荐的其他人员;  (六)每年能保证一定的时间投入研究生教学与学位工作的检查、指导。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自荐或经单位推荐。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聘为校级指导委员会委员。  请各单位组织自荐人或推荐人于4月3日前将填妥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指导委员会委员自荐(推荐)表”(见附件二)报送至研究生部培养科或电子邮件发至zhangyx@suda.edu.edu.cn。  联系人:张欲晓 电话:65226986。  特此通知。  [URL=//www.bhgdf.com/menu/xzzx/pygz/jzwtjb.doc]附件一: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指导委员会委员分配名额  附件二: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指导委员会委员自荐(推荐)表[/URL]                          研究生部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