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00008B][center]研字[2009] 1号[/center][/color]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下学期于2月15日开学。为做好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新学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老生: 1、注册工作 根据《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老生应在开学两周内缴纳学费并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应予退学。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务必在3月1日前缴纳学费(存交行卡、汇款或到财务处综合科直接办理),集体办理缴费的单位须事先与财务处综合科联系缴费的时间及方式。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2、教学工作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工作,并将课程表及时通知老师和学生,校外有教学点的教学任务要及时准确下达到各教学点。下学期的课程表打印稿(盖公章)请于1月12日前交培养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yjsbjg@suda.edu.cn),课程表模版见附件(苏州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表模版)。(word版和excel版两种格式都要填报!)。课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更改。 二、新生 1、报到注册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新生将于4月4日上午(周六)报到入学。 (1)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须知规定,务必于3月20日前将学费存到学校发的交通银行卡上,并于4月4日上午8:00-12:00凭录取通知书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到地点领取财务缴费收据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2)请各培养单位在办理新生注册手续时,严格遵照《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新生不予注册。告之新生:应当在两周内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下学期安排脱产学习任务的培养单位,请提前与宿管办联系住宿事宜。 2、教学工作 (1)下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安排有工程硕士双休班(周六安排英语和政治公共课程)和暑期班(7月-8月)两种形式。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工作(课程安排和教材的准备工作),并将课程表及时通知老师和学生,校外有教学点的教学任务要及时准确下达到各教学点。课程安排表请于1月12日前报培养科(课程表模版见附件:苏州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表模版,word版和excel版都要填报!)。课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更改。 附件:[URL=//www.bhgdf.com/menu/pygz/zzsskbmb.doc]苏州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表模版(word版)[/URL] [URL=//www.bhgdf.com/menu/pygz/zzsskbmb.xls]苏州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表模版(excel版)[/URL] 研究生部 2009年1月8日